《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内容与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和解释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使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