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区别?
基金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由母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包括:管理客户资产、销售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一般来说,基金子公司是基金公司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分支机构。
其中,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这是目前各基金子公司的主要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
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的发起人是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机构。人们通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的分类:
狭义的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
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为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的业务和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行业;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监管(新基金法可能将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
从组织形式上,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型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公司。实践中,所有公募基金公司都是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同时采用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
建立原则:
基金公司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第六条原则上规定,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规范基金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为基础,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