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资金来源

1.符合“境外投资”的定义,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通过新设、合并或其他方式取得现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管理权及其他权益;

2.主体及成立时间要求:境内公司成立65,438+0年以上为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能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不能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3.对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出资真实性的要求:如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合规获得的资金等。)且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无法规定,将难以通过审查;

4.国内主要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和国家,近期关注的六大境外投资类型:大型非主要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投资房地产、娱乐、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均经过主管部门严格审查;

5.财务要求: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额: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不能有亏损(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净资产收益率优于5%,资产负债率优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