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库存现金从何而来?有人知道吗
2.销售业务收到的现金;
3.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收到的现金;
4.借款、还款收到的现金或多项工资、薪金等其他事项返还的现金;
扩展数据:
什么是库存现金:
1.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会计部门,由出纳管理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最具流动性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核算现金收支,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照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离银行的远近核定。限额一般根据本单位3-5天日常零星支出所需现金确定。偏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现金限额,可根据日常零星支出需要确定5天以上,但不得超过15天。
3.单位在多家银行开户的,开户单位的现金限额由一家银行核定。独立核算单位在银行开户的,必须核对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子公司,由于没有银行账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实库存现金限额,该限额可计入其上级单位的库存限额;商业企业零售网点需保留零钱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需要核定,但不计入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法一般为:
4.库存现金=上月日均付款(不含月平均工资)×限定天数。
5.企业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应由出纳或指定的专门人员办理。企业所有的现金收付都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作为收付的书面凭证。例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出具现金支票,以“支票存根”作为提取现金的凭证;在银行存现金,需要填写汇款单,以银行退回的“汇款单回单”作为收款凭证;支付零星小额费用,以发票作为支付凭证;小额销售付款收入,以销售部门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作为付款凭证;贷款支付员工差旅费应根据有关领导批准的“借款单”作为支付凭证;支付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应当以“支付收据”作为支付凭证等等。这些都是现金收付的原始凭证,会计部门要认真审核。检查现金收支是否合理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所列项目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等等。在审计中,应拒绝那些不合理的费用;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更正、补充。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出纳应在现金收付业务的凭证上加盖“现金已收”或“现金已付”的戳记,表示款项已收妥并已付,可用于登记相关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