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给医生回扣违法吗?

违法行为。对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依法追究责任。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贿赂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利用非法收入进行贿赂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二)其他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