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有哪些规定?

法律解析: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此外,《公司法》第六章还详细规定了公司的资格、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特别的规定。只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竞业限制的适用人群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