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然气上市公司有哪些?
1、深圳燃气: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1501亿元,同比增长7.06%,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8.54%。深圳本地燃气小龙头,国内首家上市燃气公司。
2.贵州燃气:2020年年报显示,贵州燃气营业收入42.44亿元,同比增长3.95%。拟设立不低于65,438+00万元的公司,负责金平管道天然气的建设和运营。
3.新疆火炬:2020年公司实现总收入6.77亿,同比增长18.06%。喀什是优质的天然气供应商,在喀什、疏勒、疏附三县有燃气加盟店,有18加气站。
4.陕西天然气:2020年营业收入81.96亿元,同比增长-1.5.93 %。陕西省唯一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省级运营商。。
5.洪通燃气:2020年年报显示,洪通燃气营业收入7.97亿元,同比增长-10.74%。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定组成部分。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其股票经依法批准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定组成部分。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其股票经依法批准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超过10%;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在每一会计年度内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质量高、规模大、股权分布合理、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并在投资者中形成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