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和投资公司

1.担保公司,具体来说就是在企业或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起到中介担保的作用。担保公司在银行有授信额度的,必须向银行所在的分支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才有资格为客户和银行提供此类中间担保服务。保证金一般是从担保公司机构的公司账户转入银行的固定企业存款,在当地分支机构冻结。一般会留出一部分担保公司的股份作为银行的保证金。如果客户在担保期内违约,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会先支付这部分罚款,再代扣代缴给银行。

业务主要包括中小企业贷款、商业贷款、个人客户、二手房贷款、按揭贷款、消费贷款、车贷及按揭,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其他贷款中间担保业务。

2.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它汇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并将其投资于许多证券或其他资产。“资产集中”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建立的投资组合中,每个投资者都有权按投资金额的比例主张投资组合。这些投资公司为小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机制:他们可以组织起来获得大规模投资的好处。

3.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及其社会组织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相比银行,小贷公司更加方便快捷,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以由双方协商。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本身不是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小贷公司的贷款对象是农户和中小企业。虽然业务短、频、快,但贷款高效、灵活、低门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企业和农户融资难问题,有助于引导民间借贷行为走向规范化、阳光化。然而,在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爆炸式增长的背后,其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制约日益凸显。

4.私人贷款公司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分为私人个体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就可以认定为有效,贷款产生的抵押也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即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视为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直接融资渠道,而银行借贷是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国家逐步放开了对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使得民间信贷行业得以快速发展。

5.当铺

典当行又称典当行,是一种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金融机构,是以放贷为主、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因为它在世界主要国家的历史上都存在过,不同民族的语言都是用固定的词汇来表达的。

典当行又称典当公司或典当行,是主要以财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有偿定期贷款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典当公司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快捷便利的融资手段,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金融业的繁荣,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以物换钱是典当的本质特征和运作方式。当典当行将其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交付给典当行实际占有作为债权担保,换取一定的资金时,在当期到期时,典当行通常有两种盈利渠道:一是赎回典当行,收取利息等费用获利;第二,户死,处置典当,弥补损失,获利。

典当行是一种独特的兼具金融和商业性质的社会经济机构,其融资服务功能显而易见。融资服务职能是典当公司最重要、最主要的社会职能,也是典当行的货币交易职能。此外,典当公司还扮演着典当保管和商品交易的角色。此外,典当行还有其他功能,比如提供典当物的鉴定、评估、定价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