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企业在香港上市有什么要求?

(一)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规范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要求。

(四)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的可行性,并按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

(5)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审批。

在香港创业板上市需提交的文件

境内企业申请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沿革及业务概况、股本结构、筹资目的及业务风险分析、业务发展目标、筹资成本分析等。

(二)上市保荐机构对公司上市可行性的分析意见和承销意向报告;

(三)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

(四)境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最近两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意见书(参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编制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的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六)所有国有股份公司应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份经营的批准文件;

(七)比较完整的招股说明书;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