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包括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一行三会”的管理框架,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国证监会负责全国期货证券的归口管理;中国保监会负责监管全国保险市场;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
金融监管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对金融交易主体做出的一种限制或管制。本质上,它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管制行为。金融监管可分为金融监管和金融管理。
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定期的检查和监督,以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经营和发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机关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客观上都有政府对金融体系的控制。
从语义上看,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定期的检查和监督,以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经营和发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机关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
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监督管理。除上述含义外,广义的金融监管还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
(1)维护金融业健康运行秩序,最大限度降低银行业风险,维护存款人和投资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健康发展。
(2)确保公平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从而避免资金的胡乱分配,防止欺诈活动或不适当的风险转移。
(3)金融监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过度集中在某个行业。
(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还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金融监管可以保证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5)央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配置将货币政策传导到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金融监管可以保证银行实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实现。
(6)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账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