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股权转让纠纷中公司应该是被告还是原告?

法律主观性:

公司可以成为股权转让纠纷的被告,但也分几种情况。(1)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这类纠纷主要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合同相对人应列为被告,涉及公司利益的应列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需要结合《公司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应当列举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追加为第三人。(三)善意取得股权产生的纠纷,此类纠纷多因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异议而产生,一般其他股东为原告,第三人和善意取得的公司为被告。(四)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公司决议的纠纷,公司决议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起诉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上述决议的,应将公司列为被告,决议涉及的相对利害关系人可列为* * *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股权转让纠纷的适用法律是《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列举了一个三级案由“248。股权转让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具体来说,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有限责任公司既是人又是资本,公司法对其股权转让做出了相关的强制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其股权的特点是可以自由转让。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争议越来越多,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更多的限制性规定,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导致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优先购买权的争议越来越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应当收购股东的股权,此类纠纷也在增加。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的起诉书必须符合一般民事起诉书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有明确的被告。这里明确的是能够确定,如果一个公司需要有它的全称和工商注册信息,被注销的企业不能列为被告。如果被告是自然人,需要有其身份信息。实践中主要是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打印的身份信息。其次,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对于股权转让纠纷,其实质是股权买卖合同纠纷。一般诉讼请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或者主张追究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最后,可以根据需要将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的公司列为第三人,因为转让过程中会有公司配合或参与的痕迹,有助于法院查明事实。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

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