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财政局组织机构设置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文电、会议、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保密、接待、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和财务、车辆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系统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和所出资企业的党建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法规、税收和行政科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措施;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制定相关地方税收政策;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的建议;承担和组织税务调查研究。

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制定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编制市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拨款;管理市政财政资源;制定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办市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准和调整;拟定市对县(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方案。

4.金库科

制定国库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承办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总预算会计核算;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备案;承办国债支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5.综合规划科

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的审核,进行财务监督;负责财政票据、罚没财物、交通资金和政府非税收入、支出的管理;制定相关彩票管理制度,监督收入分配,监管彩票市场;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对各项房改资金进行财务监督。

6.行政、政治和法律科

拟定行政、政法部门的公共财产制度和支出政策;承担行政、政法部门预算相关工作;管理行政管理费、公检法经费、民兵费、武警经费、外事宣传经费;负责市级行政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制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支出标准;审查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办理国家规定的有关着装事宜。

7.教育、科学和艺术

拟订教育、科学和文化部门的公共财产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档案、地震等部门的经费;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制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支出标准;审查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和决算。

8.工业和贸易发展科

承担交通、地质、安全生产、电力等部门预算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和企业分配政策、产业政策;负责工业、商业和其他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支持现代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承担相关资金管理。

农业部门

承担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气象、扶贫等部门预算相关工作;承担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承担农业领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

10.经济建设科

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资金规划;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参与国债的安排、审核和监督;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概算的审核,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和决算的审核;承担重大财政投资项目和其他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督;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制定代建项目的财务制度;参与项目成本管理。

11.社会保障科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制定相关政策;编制市级和市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管理社会救灾、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民政、就业、卫生事业和医疗事业(包括免费医疗和医疗单位)的财政和资金;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经费;制定和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日常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负责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进行财务监督。

12.对外经济和财政事务科

承担外贸、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涉外金融和地方金融政策;指导和监督外贸、旅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涉外收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和市属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13.会计科

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资格审批和会计电算化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商的记账工作;依法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部门的业务审批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相关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4.绩效评估科

承担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承担决算工作;制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汇总和分析,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日常审计工作。

15.监督检查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6.改革和发展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的改制、股份制改造、联营、主辅分离和辅业重组;负责组织协调国有企业债转股、破产兼并和企业解散、清算、关闭、重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研究提出国有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17.资产管理科

承办国有资产的界定、登记、划拨(处置)和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财务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核实、资产统计、绩效考核、财产清查等基础管理工作;审核企业资本变动、股权转让和发债方案;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方案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方案的编制、实施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和支付;负责市财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重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和企业委派的监事会。

18.阳江市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政府招待所、食堂、环卫、园林绿化、安保等后勤服务及相应的物业管理。

19.阳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

20阳江市财政局投资审计中心

承担财政投资项目可行性评估和论证的技术和服务工作;负责项目预算的审核和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和决算的审查;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标底评审和财务效益评审。

21.阳江市世界银行贷款业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管理世界银行贷款业务。

22 .阳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挂阳江市资产评估协会牌子)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全行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负责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市申请临时执业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办理职业资格年审和认证;监督、指导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

23 .阳江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

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印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据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资质证书发放工作;负责票据样式的制定、监督、发放、作废和检查;办理票据使用单位的登记。

24阳江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预算控制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总账和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监督预算外资金的收缴;承担财政支付支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和系统维护;负责国债兑付基金管理的具体操作。

25 .阳江市契税征收中心

负责市政府直属的契税征收、契税稽查、契税核算和契税票证管理。

26阳江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金融项目和金融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收集、整理和传递金融信息;负责金融系统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和信息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