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运营一年后仍在亏损。你需要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吗?

一般来说,新成立的公司挂失时间不应超过2年。因为税务局大致以两年为界,超过两年的公司,如果还亏钱,也会管你。

但损失不会影响以后的纳税。

你的公司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因为长期挂失,税务局不信任你的财务账目,认为你作弊了。所以税务局不会再以你根据会计账簿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作为计税依据,而是直接核定你的税款,不管你有没有账,不管你的账簿是亏损还是盈利。这就是你说的“不能用成本发票抵税”,你账面上成本发票再多也没用。

税务局在核定征收你的企业所得税时,一般会核定你的应税所得率(即税收利润与收入的比例)。比如核定你的应税所得率为10%(看你单位所属行业和税务局执法人员的心情)。

在这种情况下,所得税通常根据你的发票金额来计算。如贵公司开票金额为65438万元,则应纳所得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10 * 10% * 25% = 0.25万元。

可以改过自新。

但是首先你要权衡一下,你前期的长期亏损是真实的还是账面上做出来的?如果你过得很苦,不怕被税务局调查,那么你可以考虑提起行政复议。另外,你也要考虑负责得罪人,以后给你排也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