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出境有哪些手续?
根据《携带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且无上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金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予以放行:
1.出境人员携带出境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无需办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除了同一天多趟,短时间内多趟。
2.出境人员携带出境金额在5000美元以上至65438美元+0万美元(含65438美元+0万美元)的,应向银行申请携带证明。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明》验放。使用多次携带证明的,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明总金额超过等值65438美元+00000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3.出境人员携带出境金额超过等值65,438+00,000美元的,应向存款地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分支机构申领《携带证明》,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明》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