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发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该公司在最近三年有连续盈利的记录;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