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司财物并变卖是否属于职务侵占罪?他是公司的车间调度员,安排生产!!
这不是一个职业。这种情况下,应该构成盗窃罪。职务侵占是指对直接管理的财物的非法占有,如保管人拒绝将财物据为己有或出纳拒绝将财物据为己有。
法律分析
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并出售,不是职务侵占罪,而是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达到较大起点的,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入室盗窃的,持凶器盗窃的,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达到巨额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等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处罚数额,确定基准刑。对于多次盗窃,数额大于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以作为调整刑罚的基准。量刑情节数额不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超过三次的视为加重处罚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