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公司虽然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根据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除法定情形(如减资、股权激励、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外,一般禁止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否则会造成公司与股东的人格难以区分,容易使公司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在某些法律情况下,公司虽然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根据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扩展数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股份公司可以在六种情况下回购股份。不同情况下,回购后股份公司期限分别为10天、6个月、3年。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用股份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不同意股东会作出的合并或者分立的决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上市公司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的转换。

(六)上市公司维护自身价值和股东权益的需要。

公司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收购其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有第(二)、(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有第(三)、(五)、(六)项情形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在本条第一款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下收购其股份,应当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自己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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