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不让卖,5000三方财富公司凉了?

导演的话

这两天基金销售新规正式落地,前期民间借贷红线的相关政策让“不舒服”的三方理财行业雪上加霜。也有朋友问厂长,以后买基金是不是找不到三方财富机构了,只能直接找基金经理买。三方财富真的活不下去了吗?

卖基金必须持牌。

早在8月22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就给出了明确的信号。他在第六届中国财富论坛上说:

“中国有5000多家财富管理公司,主要业务是代销基金等金融产品。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无证销售保险、公开募集基金、设立资金池等问题,对金融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未来要严格加强市场准入,理财公司必须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牌照才能从事金融产品销售。”

看到这个新闻后,厂长认识的中小三方财富机构都要炸了!毕竟业内拥有基金销售牌照的机构只有36家,而且基本都是大公司:

诺亚、立德、普岭、樊华、一心、恒天、高盛、新湖、大唐、海印、奎派、郭芙大通、九台、万云、爱建、干道、卢普、瑞威、洪泰、子洲、青岛蔡邑。已经发生过事故的有民创、金诚、普信、王新、金安、台城、于恒天则、韩亚、诺远。

绝大多数中小财富管理机构没有基金销售牌照,靠销售保险、非标信托、私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为生。

可以说,资管新规以来,包括经济增速下滑导致的无风险利率在内,整个财富管理行业的利润空间都在收紧,基本上是“赚白钱,赚白菜钱”。

就在财富管理机构“慌”的时候,不到一周之后,8月28日,证监会正式“回应”范一飞的发言,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自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施行。

五个要点

厂长还为大家总结了基金销售新规的要点:

1.首先,明确基金销售牌照不仅可以销售公募,也可以销售私募。

《办法》第六章另有规定:

“基金销售机构依法从事除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业务以外的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参照适用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私募股权有一个漏洞。

说到卖私募,前几天有个朋友一直跟厂长说,私募以后可能不会被三方财富机构卖了,即使是有牌照的。

从好的方面来看,似乎确实如此。《办法》第九条指出: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门从事公开募集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销售的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从事其他业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大家要注意最后一句话,除非证监会另有规定。

2016《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私募基金可以由私募管理人自行销售(直销),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销售。

对代销机构的要求是:具有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中基协会员资格,私募办法规范的私募包括所有类型的私募,不特别局限于私募证券领域。

因此,董事认为这些持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仍有机会。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全国共有122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当然也包括上述提到的36家理财机构。

3.设置尾随佣金的上限。

由于基金公司自身销售能力较弱,仍然依赖渠道,大三方财富的销量更有保障,所以佣金相对较强。之前,一些基金公司向三方机构支付的尾随佣金甚至达到60%以上。

这次还明确个人销售不超过基金管理费的50%,机构销售不超过30%,让整个市场更加健康长久。

4.禁止短期业绩提升。

之前行业也有乱象。比如一只基金,全年业绩一般。结果这一两个月因为市场趋势取得了不错的业绩,找到了三方财富合作。为了卖产品,三方财富还给客户看了这两个月的业绩,产品量快用完了,造成这家基金公司很牛逼的假象。

为了杜绝这种客观存在的虚假宣传和“饥饿营销”,《办法》还明确规定,禁止短期业绩宣传,基金宣传材料中展示的任何业绩区间应当超过6个月。

5.加强基金销售牌照的准入。

如前所述,大部分理财机构没有牌照,很多理财顾问也不具备鉴别基金产品的专业能力。但在2016-2018年,行业野蛮生长,这些机构的管理者仍然向客户推荐高风险的权益类产品,从而积累了大量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该办法规定,禁止同一控制人控制两个以上独家营销机构,一个参与人,一个控制人;加强对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等。

母基金共赢

近年来,在整个市场上,有一种非标记的趋势。三方财富机构只要是真心想做的,都在寻找标准产品的突破口,前提是先拿到公募基金销售牌照。

持牌机构开始销售公募基金,而我们都知道公募基金是没有后端收益分成的,三方财富只能赚取微薄的申购费加上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如果想靠卖公募赚钱,规模必须足够大。即使是顶级的财富管理机构,也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占总收入的比例还是比较一般的。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还是要赚钱的,尤其是有业绩压力的上市理财公司。后来,大家都知道,股票FOF母基金模式开始流行。

简单来说,三方机构旗下的私募基金发行一个长期母基金,计划投资几个著名的VC和PE基金来吸引客户。

这种模式可以说是双赢。首先,风险比较小。一只母基金可以投资5-7只子基金,1只子基金可以投资10-20个项目。这样计算意味着投资人的钱最终会分配到100个项目上,客户可以放心买,机构可以放心卖。

这也改善了整个三方组织的形象。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客户买了三方的产品,最后投资了红杉旗下的基金,几年后就能看到收益,但目前来看,他还是开心的。毕竟走出去可以说是沈南鹏在帮我投资,三方的品牌认知度会提高。

因为这些都是头部基金,他们拿到的项目基本都是市场上最好的,成功率比较低。其实VC/PE的投资逻辑很简单,是高风险投资。只要10项目中的1-2成功,就能回本。

回到三方,这种模式最有用的一点就是利润高。某母基金期限10年,管理费每年2%。如果客户买了1万的产品,机构等于锁定了20万的收益,这还不算子基金的后端收益份额。

这也是大机构在发行母基金的原因。能贡献利润谁不爱?

两极分化的私募股权配售

一方面,对于三方来说,私募业务可以说是非标招标期最重要的收入支柱之一。如果真的无法出售私募股权,对自身影响严重。

另一方面,近年来由于监管趋严、资管新规出台、金融去杠杆成效显现,我国VC/PE市场全面调整,逐步进入资本寒冬;2020年上半年,VC/PE配资市场受到突发疫情的重创。以下是中投研究所对近10年VC/PE基金的统计:

虽然这两年规模锐减,但是总行还不错,一级市场是典型的“旱死,渔死”!

不然上半年高林和红杉没那么多“赚钱能力”,恨不得买断全球医疗赛道。...

除了这些头部机制,其他都挺惨的。不过也有一些优质的黑马VC/PE。这些基金的创始人很多都是从总公司单干出来的,能力很强,但还不够“出圈”。

当一个基金业绩很好,能力很强却不被大家所知的时候,那么他们就不得不去找一些渠道进行营销,三方财富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渠道。

一旦三方不允许卖股,这些股票型基金公司不是“难受”的问题,只能直接打gg。

所以在厂长看来,不允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销售私募的可能性比较低。双方都有要求。最重要的是,国家一直在强调支持直接融资,鼓励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成长。

要真的断了这条路,不就是“打脸”的逆向操作吗?

其实监管部门的方向一直很明确,保护投资者,消除行业乱象,不会一刀切。让真正合规的机构继续生存下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的“毒瘤”。真正实现“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