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募集成立的公司?
在中国,有通过募集设立的公司,也可以通过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
要约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指为组建股份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完成的各种筹备行为。其方法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资本总额或者实收资本总额;
(三)发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资本总额或者实收资本总额;
(三)发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