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规定要求准备股权变更申请材料。

(2)小额贷款公司向县(区)级人民政府提出股权变更申请。

(三)所在县(区)级人民政府经过尽职调查形成初步意见并报送当地金融办。

(四)所在设区的市金融办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报省金融办备案。如果审核不通过,申请材料将退回当地县级政府。

(五)省金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审查,材料符合备案要求的,通过备案;材料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区市金融办。

(六)小额贷款公司凭省金融办同意备案的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各级监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