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哪五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26日消息,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起,限制期内买卖股票案件1起,内幕交易案件1起,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案件2起。

在1起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江苏华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2015至12期间与其关联方江阴江生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多项关联资金交易,披露的2015半年度报告中关于资金数额和资金用途的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披露2015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关于资金数额和资金用途的内容不准确、不完整。46666.66666666666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盛龙才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邝庆娟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在1例限售期交易股票中,2015、165438+10月4日-13期间,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先后通过4只私募产品和14信托计划增持了“科恒股份”、“大东海A”等4只股票。根据《证券法》,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广东新价值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54.38+0.9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给予警告,并处654.38+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陆冬妮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1内幕交易案中,秦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知情人。曾与秦关系密切。在内幕消息敏感时期,曾与秦有书信往来。后曾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买入“高盟新材”股票1257万股,计算获利约138万元。根据《证券法》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曾违法所得约138万元,并处罚款约415万元。

此外,在两起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案件中,杨太华、陆谦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证券,证监会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只要触犯了法律,早晚会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