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的投资主要涉及现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接受投资时如何处理账目?
企业接受投资如何做账?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发行价、手续费和佣金)
贷款:实收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的份额)和股本(股份有限公司的票面金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和股权溢价(差额倒置)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1.接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时,
借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记录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2.接受存货投资时
借:原材料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分别是什么意思?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的全部法定资本的来源,它体现了所有者与企业之间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比例是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的主要依据。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接受捐赠、股本溢价和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而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资本相关的债权,与企业收益无关。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其他人投入企业的、所有权属于投资者的、投资额超过法定资本的资本。
会计准则规定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方有四项:资本(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
资本溢价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缴纳的出资额大于合同、协议规定的出资比例的部分,是资本公积金的组成部分之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作为资本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但以后有新投资者加入时,为维护原投资者的权益,新投资者的出资可以不作为资本记入“实收资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