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超出其经营范围。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餐饮、服务、修理等行业。工业和手工业是指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和加工,矿物的开采,生产设备和工具的修理;建筑业是指从事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交通运输是指通过公路和水路运输旅客和货物、装卸货物等。商业是指商品的购买、销售、贩运和储存;餐饮业是指餐馆、饭店、酒楼、冷饮店、酒馆、茶馆、面馆等。服务业是指美发、摄影、洗浴、洗染、酒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修理业是指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项产品的修理;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企业(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不得超出其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分支机构在其关联企业经营范围内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凭分支机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和证明,申请增加相应的经营范围,但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后应标明“(分支机构经营)”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