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在中国是如何分类的?
第一,根据信任关系建立的方式进行划分。
(1)任意信任
(2)法定信托
二、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
(1)货币信托
1.特定货币信托
2.指定资金信托
3.非指定货币信托
(二)证券信托
(3)房地产信托
(4)动产信托
(五)货币债权信托
第三,划分是基于信托的目的
(1)保证信任
(二)信托管理
(3)处理信托
(四)管理和处理信托
四、以信托事项的法律地位为标准。
(1)民事信托
(2)商业信托
五、委托人视角下的信托分割
(1)个人信任
1.生前信托
2.背后的信任
(2)法人信托
1.有担保的公司债券信托
2.动产信托
3.员工福利信托
4.商业管理信托
5.其他人
(三)个人与法人之间的一般信托业务
1.不动产信托
2.公益信托
3.其他人
六、根据受托人的目的承接信托业务。
(1)商业信托
(2)非经营性信托
七。受益人视角下的信托分割
(1)互利信托
(二)其他利益信托
(3)私人信托
(4)公众信任
八、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划分。
(1)国内信托
(2)国际信托
九、按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
(1)广义的信任
(2)狭义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