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作为股东,通过收购活动已持有上市公司75%以上的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拟审议的事项;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并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天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