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拿到上市公司分红如何做账?
居民企业拿到上市公司分红如何做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部分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明确了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对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企业,将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
2.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其所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为免税所得:
(一)债务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上述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拿到上市公司分红如何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