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金禧的员工违法吗?
1.这个月初,一个朋友找我咨询。我和我的家人在盛大金禧投资了几十万。现在合同到期,公司却还不起本息。我们能拿回这笔钱吗?后来他开玩笑的跟我说,他逃出了一个金融大坑,没想到又被这个公司给困住了。
2.随着最近媒体的报道,另一个同学问我,我的女朋友是盛大金禧的员工。如果有关部门调查,她会坐牢吗?
带着这些问题,我想和大家探讨如下:
1.相关媒体报道——公司未取得金融牌照从事融资业务,负责人失联,未支付投资款总额超过190亿,未支付人数超过10万,分期付款,以酒抵债。
165438+2022年10月22日论文。
这篇题为《湖南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资,警方已介入》的报道称,注册成立于2011的盛大金禧,在民间投融资领域从事“中介服务”,多年来以约14%的“年回报率”吸引客户投资。盘继彪失联前,6月初5438+01,很多客户未能收到“分红”,拿不回本金。据盛大金禧的几位经理称,有超过6.5438亿+的客户没有支付投资款。该公司首席执行官谢博士(姓名)在最近给客户代表的答复中确认,未支付的投资资金总额“超过1900亿”。
陈向东(湖南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向本报明确表示,盛大金禧尚未获得金融牌照从事融资业务。至于其在香港借壳上市后是否获得了香港金融牌照,陈向东表示正在调查中。“初步判断,香港的金融牌照应该也拿不出来。”
165438+2022年10月23日红星新闻
“盛大与金禧疑似雷暴,老板失去了联系!未付资金近200亿”,盛大金禧疑似矿山爆炸的消息传出后,6月165438+10月19日,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盛大金禧公司关于良性遣返相关事宜的公告。。。与此同时,盛大金禧也发布了独立良性回流的倡议书,提出在投资资金的支付顺序上要充分考虑“先老后少”、“先小后大”的原则。偿还贷款的准备期预计为65,438+02个月。65岁及以上客户,65岁以下应退本金不超过30000元的客户,2023年12个月正式支付,最长支付完成48期,每期不超过10000元;其他客户从65438+2024年2月开始付款,最长分36期完成付款,每期不超过1万元。。。。。上述方案还提出了“以资产抵债”的方式:客户可以选择用现有的赖永兴酱香酒产品进行支付。
二、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本息,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分析。
1.盛大金禧主要负责人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负责人也可能涉嫌集资诈骗。
观点来源1:最高人民检察院第64号指导性案例——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消息:
单位或者个人以开展点对点借贷中的信息中介业务为名,未经合法批准,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支配资金池中的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例摘录:
由于资金链断裂,纣王集团无法按期支付本息。截至2016年4月20日,纣王集团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4亿余元,未支付资金26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3400余人。其中,通过网上渠道吸收公众存款超过11亿元。
指导意义:1。吸收不特定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专属金融业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这是判断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合法与否的基本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都是非法的。国务院《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任何名义向不特定社会对象非法集资,都是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2、金融创新必须遵守金融管理法规,不得触犯刑法的规定。
金融也需要发展和创新,但金融创新必须有效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必须遵守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依法必须经许可才能从事的金融业务,不允许以创新的名义擅自开展。
观点来源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湘刑终7号案——严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常德市安百里案)。
案例摘录:
闫军先后成立了天津钟毅安百里公司、安乡骏怡公司、安乡洪欣公司和汉寿骏怡公司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严军以提供中介金融服务为名,通过签订中介金融协议、借款合同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通过上述四家公司向包括罗某4在内的531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665438元。之后,严军将上述非法集资款在不同公司循环使用,用于归还其民间借款及支付高额利息、挥霍投资、支付非法集资利息、购买资产、维持非法集资平台运营。截至案发,闫军* * *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人民币86323620元。
试用观点:
严军(公司负责人)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他通过成立公司非法集资,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偿还其民间借款并支付高额利息,大肆投资购买资产,资金链断裂后逃离外地。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盛大金禧的员工也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观点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湘刑终7号案——闫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常德市安百里案)。
案件节选:被告人雷立平,作为天津钟毅安百里公司的业务员,
协助闫军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654.38+0924万元,造成损失人民币636.842万元;
被告刘世军是天津钟毅安百里公司的会计兼业务员。
协助严军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220万元,造成损失人民币7955438+0.4万元;。。。
被告人宋作为安乡深柳支行的业务员,
协助闫军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403万元,造成损失人民币364.33万元;。。。
被告向月信是汉寿君益公司的业务员。
,协助闫军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654.38+0305.5万元,造成损失人民币654.38+0206.66万元;
被告人王梅林担任会计。
汉寿君益公司非法吸收存款4484万元,造成损失31.91.953万元。
摘录自判决书
:六,
被告人向岳犯了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七,
被告人雷立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九,
被告人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十一,
被告人王梅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十二,
被告人刘世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第三,投入的钱一定要拿回来吗?
除了上述公司主动分期付款并以酒抵债外,作为投资受害者,
有些资金还是可以收回的。主要渠道有:
1.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对盛大金禧现有财产进行调查、控制、登记造册,并按债权比例进行偿还;
2.公司主要负责人退赔赃款及相关部门后续追缴情况;
渠道1,2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64号指导性案例——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书部分。
:案件中扣押的冻结资金,应当按照损失比例予以退还;房产、车辆、股权等。在本案中被查封、扣押的,在变价后按损失比例返还。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湘民七号-闫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部分。
:十三。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产,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缴,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3、公司的对外投资和债权等。
附言
在此之前,我主要关注的是民事案件的再审抗诉系列。最近一周,我在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民事监督部分的时候,偶然看到了64号指导性案例,和这个大金禧案有很多相似之处。另外,周围同学朋友的一些询问和质疑,促使我写下这篇跨领域的文章。
李小虎
湖南弘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再审抗诉,已办理民事再审抗诉案件20余件。
1.代理李、易某1诉易某2继承纠纷一案,湖南省检察院抗诉,法院改判;(2020)
2.代理王诉某公证处再审案,湖南省高院决定发回重审;(2021年)
3.代理黄诉金等权属确认纠纷再审,湖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2016左右)
4.代理李诉朱等人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衡阳某区法院驳回再审申请;(2018左右)
5.代理李某诉全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程序违法),衡阳中院陪审团撤销再审裁定;(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