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公司董事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分析:1。对于一般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代为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