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法律分析:企业法人的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变更,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并予以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也规定了转让方应提前告知受让方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六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布法人登记的相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的法人连带主张,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法人因下列原因之一,依法完成清算和注销登记的,应当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人终止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