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资金的安全管理

2.会计和出纳公章分离,防止挪用公款。

3.控制应收账款,及时提取坏账准备。

4.定期盘点。

1.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现对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如下:

1,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各种劳保福利;

2.支付个人劳动报酬;

3.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辞职、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用;

4.支付出差人员必须承担的差旅费用;

5.支付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费用;

二。库存现金管理办法

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3天的日常零星支出。任何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到银行,不足时从银行提取。这是企业保证货币资金安全的有效措施。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办法如下: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2、实行钱、账分管的原则。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应由专职出纳保管,不得做会计记录和核对。

3.货币资金的收付应有合理合法的凭证。货币资金收入的支出应立即记录,不得延误。建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及时登记,每日每月结算。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严禁用“白条”冲抵库存现金。每日终了,应计算全天的现金收入总额、现金支出总额和现金余额,并将余额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4、不准挪用现金;不允许公款私借;不允许单位之间兑换现金;不得以诈骗为目的套取现金;不允许公款私借;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银行账户不准代其他单位存取现金;不允许保留表外现金;不允许用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

5.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盘点制度。每天,出纳员都要盘点存货,并准备现金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