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绝辞职怎么办?

公司这样强行扣留员工是绝对不合理的,所有的手续都办理了,但是公司单方面反悔是绝对不合理的。

建议先找部门经理或者更高一级的主管,说明情况,搞清楚是经理私自扣留了你不让你走,还是公司高层有利益说明的意思。

如果公司仍然强行扣留员工不让其正常离岗,劳动者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有三种情况:

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的。但是,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第二,根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需要提前三十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经过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不给予经济补偿,还应当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签发支付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但用人单位不支付试用期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人民法院审查的证据确实足以证明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必须依法签发支付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