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退市条件新规

2022年退市条件新规如下: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1、公司总股本、权益分派等。已经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且在限期内无法淘汰的;2.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在财务会计报告上作虚假记载,经查后果严重的;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后果严重的;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未能在限期内消除;5.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将被暂停上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份半年度报告;2.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的首份半年度报告,但在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未申请恢复上市,或者申请提出后证券交易所不受理的;3.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认为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4.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股东会作出终止上市的决议;5.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法定期限结束后尚未披露恢复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6.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首份年报,但公司出现亏损。除了原有的面值不足一元的退市指数外,增加了“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退市指数”。市值退市是面值退市的必要补充。可以防止相关公司通过减持股份把低价股变成高价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符合上市条件的;(二)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且拒不改正的。(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次年未能恢复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