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组建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和“简易设立”,是指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设立公司的方式。2.公开募集设立:又称“渐进式设立”或“复合式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