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法律分析:需提供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修改章程的决议和决定;(四)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名称必须经过批准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允许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从属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