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的互联网转型

导语:互联网保险描述了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新型关系,给保险业传统的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了挑战和机遇,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传统保险公司必须积极转型,创新经营和服务流程,以适应保险业新的发展生态。

2011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发展轮廓日益清晰。互联网“开放、平等、互助、共享”的先天基因,促成了网络与保险的融合。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网络安全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使得互联网低成本、强便利、高效率的优势更加辉煌。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引擎。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也使得其未来发展被行业内外看好。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从2011到2014,国内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快速增长,每年增加20家左右,从28家增加到85家。其中,中国公司58家,外国公司27家。保费收入已达858.9亿元,同比增速近200%,高于同期国内电商平台交易额。

现状:重要的新渠道业务

为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近年来,国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日趋活跃,网络交易的便利性促进了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新的交易行为。与实体店面对面交易相比,网上交易的不确定性概率更高,激发了巨大的风险保障和管理需求。互联网保险构筑了抵御风险的屏障,支撑了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

比如网络促销购物时,交易量剧增,网络卖家和买家都有风险。卖家面临退货发生时谁来承担退货运费的问题,买家面临卖家的信用风险。近几年的“双11”网购促销节,每个商家的平均退货率为25%,个别商家的退货率已经超过40%。谁来承担退货费用是买卖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退货成本保险的推出,有效解决了买家购物时的后顾之忧。同时,低价诱导、虚假宣传、信息欺骗等卖家信用风险,以及风险发生后设置障碍、拖延、退货难等问题,也着实让不少买家头疼。信用保险是针对卖方信用风险而产生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又释放了商家的信用保障资金压力。

类似的产品还有很多,比如快递延误险、货到付款拒赔险、个人账户安全险、手机碎屏险等。这些产品符合互联网消费经济碎片化、小额化、规模化、高频化的特点,依托互联网平台服务大众经济,迅速被市场接受,迅速形成规模。

推动保险企业转型发展和结构升级

第一,新技术的兴起和应用推动整个社会加速走向数字化。互联网保险描述了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新型关系,给保险业传统的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了挑战和机遇,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目前保险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部分传统保险业务增速放缓,传统销售渠道增长乏力。随着生存环境日益网络化,传统保险公司意识到必须积极转型创新经营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适应保险业新的发展生态。

二是互联网保险成为保险公司重要的新渠道业务。保险公司主动利用新技术创新产品、完善商业模式,通过自建、共建或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努力在互联网专业化道路上前行。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互联网保险占行业总保费的比重从2013年的1.7%上升至4.2%,对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接近20%。特别是新进入保险行业的中小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快速发展,其寿险保费收入的82%来自互联网保险。

趋势:改变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成本的降低,作为数字社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正在迅速普及,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和网络安全技术在内的新技术正在重构经济和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化生存将成为未来趋势。

新技术改变了企业与客户的沟通,促进了保险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和客户消费体验的同步提升。

对于“触网”企业来说,流量是关键。客户流量将从点接触变为面接触,从连锁传播变为网络传播,从线下个人接触变为线上大众客户。在单纯依靠物理网点和营销人员的销售模式下,销售终端的客户接触是有限的。销售终端嵌入互联网平台或场景后,会在网络平台和终端上触达大量客户,扩大客户的接触范围,提高沟通速度。

客户体验也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购买,从侵入式销售到场景营销,从侵入式销售到植入式营销。在传统的线下个人营销模式中,代理商基于利益进行强势销售,客户体验是负面的。但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模式下,保险销售嵌入消费者的生活场景,让消费者及时接受风险提示,激发投保意愿。客户沟通从单向反馈变为双向互动,从时空限制变为全天候、全景化,从而提高沟通效率,提升客户体验。

保险公司利用智能终端、互联网和智能计算机技术,构建全天候响应系统,打破客户沟通的时空限制,实现不受时空限制的双向智能沟通,也将有效提升客户体验,改善行业形象,增强客户粘性。

新技术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数据收集和挖掘能力,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实现产品设计的定制化和个性化。

在大数据时代,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保险企业管理数据的采集,可以建立标准化、系统化的数据仓库。在大数定律的基础上,通过挖掘、整理、分析、应用,推动产品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

具体来说,整合大数定律、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产品推送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实现实时、场景化的保险产品推送,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成功率。通过实时的产品推送,还可以满足客户碎片化、多样化的需求,尤其是基于海量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帮助保险公司切入客户的日常生活场景,向客户推送相应的产品。当基于客户的具体消费场景衍生出一定的风险管理需求时,及时的保险产品推送可以大大提高产品销售的成功率。

同时,消费者收入水平、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决定了其风险保障需求的个性化,这是传统标准化保单难以满足的。通过自主购买保险,满足客户的个性化保障需求,提升客户的“主动”消费感受。科学、个性化和精细化的产品定价也有效地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大数据应用下的产品费率厘定更加精细化,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普及,使得特征数据可以应用于产品动态定价。

新技术正在提升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实现远程、实时、智能的风险管理。

新技术在远程的应用,将实现远程核保、赔付、风险监控,突破空间和时间限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主要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快速掌握风险情况,有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客户。同时,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真正实现全天候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实时为客户提供服务,提醒客户及时采取防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和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既保护了客户的利益,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顺应智能化技术发展趋势,保险公司可以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运用,逐步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方向: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

在“互联网+”时代,保险公司需要牢牢把握“以客户为中心”这条主线,倾听客户声音,深挖用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满意度。保护客户信息,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珍惜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同时,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创新必须在监管边界之内。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应该以客户需求为基础。

传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标准化发展模式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这也成为传统保险销售模式无法提供良好客户体验的主要原因之一。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综合应用,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收集、挖掘、分析客户数据的工具和平台,为实现碎片化、个性化的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险公司要发挥技术优势,从跨界角度规划,从提炼客户需求入手,注重专业化,突出差异化。充分把握客户市场需求,分析客户行为变化,在细分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上,构建产品开发的定制化、个性化。精细化的保险需求要通过费率分解来对应,让客户做出个性化的选择。保险产品的创新设计要进一步从“产品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不断提高产品的便利性,产品合同条款要简单化、通俗化、人性化。将互联网思维融入到产品设计中,可以用网络化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向客户展示产品介绍、合同条款、购买流程和服务连接。

有效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

互联网保险高度依赖网络信息系统,对系统运维、授权管理、硬件保护、软件运行、数据加密、灾备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客户购买产品的过程也是将客户个人信息转移给保险公司的过程,数据泄露与客户隐私安全的矛盾由此产生。保险公司应不断完善保险交易认证流程和用户身份认证,具备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库和数据传输的安全,并加强数据备份。虽然数据的开放共享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但数据的资产特性仍然需要保护客户的个人利益。当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与众多内外部系统连接时,会面临销售、支付等业务交易中因数据交换而导致的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拒绝服务等各种可能的风险。保险公司在跨界对接交通管理、社保、医疗卫生、征信系统等领域时,应充分评估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监管体系内的创新发展

产品创新的能力决定了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能走多远。创新需要企业快速洞察互联网的全局,快速调整精算思路和风险控制理念,不断挑战自己的产品开发和业务运营体系。但是,保险公司要时刻牢记,创新要坚守底线思维。保险公司应当在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的过程中加强自律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保护。虽然处于起步阶段的互联网保险需要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但互联网保险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如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中小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弱、传统销售渠道与网络销售渠道的竞争等。,决定了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仍然需要在一个鼓励和包容的监管体系下完成。互联网保险公司要适应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生存发展,加强信息披露,认真落实信息披露要求,通过外部监管实现管理水平的提升。杜绝销售误导,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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