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是国企还是央企?

东方电气属于央企。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是党中央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国有企业之一。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是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和电站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之一。发电设备累计产量超过5.5亿千瓦,发电设备产量已15年位居世界前列。

东方电气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末,具备“水电、火电、核电、气电、风电、太阳能”的开发能力。我们可以批量开发1000MW水轮发电机组、135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1000MW-1750MW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直驱和双馈风力发电机组、高效太阳能电站设备、氢气总线、大型环保和水处理设备、电力电子及控制系统。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个别央企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责任比较特殊,属于国务院直接管理,这些央企属于部级。

早在2003年国务院SASAC成立时,国务院SASAC管理的中央企业数量为196家。到2065年3月,438+05,SASAC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数量为112。加上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直接管理的金融央企,共有124家央企。截至2015、12、12年底,国务院已发布106家中央企业名单。

总部组织:

东方电气集团办公厅、党组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规划发展部、资产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纪检监察部、中央研究院、东方电气集团党校、东方电气集团管理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