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偿资不抵债企业的债务

法律分析:公司资不抵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偿债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予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在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已经解散但未进行清算或者未进行清算,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有权决定终止或者继续履行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或者自收到对方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合同终止。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如果管理方未能提供担保,则视为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