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局

导演高

高简介:辉县市人,4月出生,1968,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 1992年2月,在新乡石化机械设备厂工作;1992 65438+2月~ 1996 165438+10月,在新乡高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工作;1996年2月~ 2000年8月,任新乡高新区土地管理局科长(副科长);2000年8月至2008年3月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局长);2008年3月至2011,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11 6月起任开发区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1993,新乡市人民政府成立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2003年,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成立,作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2005年,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分局,其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干部)由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管理。该局下设土地利用处、规划处、地籍处三个科室,工作人员18人。

建设用地管理2010,各类建设用地审批顺利完成。重点完成***2080.88亩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计划组成部分的报送工作,已获国务院批准;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了1364.39亩的城市建设用地实施计划组成部分,有效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用地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

根据高新区投资项目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征用集体土地,* * *实施征地1082.683亩。其中官地村41.63亩,油坊地村51.38亩,张八寨村12.92亩,西台头村27.21亩,东阳村197.47亩,东台村63.923亩,刘地村688.66亩。

2010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坚持“一般项目靠挖潜,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工作思路。一是盘活现有建设用地23.77公顷;第二,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到2010年底,开发区将建成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

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全年出让土地7宗,面积42.8729公顷(其中工业项目5宗,面积27.197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9310.34538+0万元;划拨土地1宗(市劳教),面积6.6124公顷;为河南亚华、新乡隆基置业、新乡融源置业等公司办理容积率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差额3522394元。

按照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国家级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要求,顺利完成了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评价技术更新工作。综合评价总分93.11,集约利用水平总体较高,在全省参评的23个省级开发区中排名第八。

地籍管理2010对高新区南环路以北城市建成区的805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摸清了各宗地的权属、用途、土地容积率、建设密度、投资强度等土地利用状况,最终形成数据库,为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2001年有43个单位和个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4个单位,登记面积794514.2平方米。个人29人,注册面积4564平方米,已单独注册122人,注册面积7005.0平方米。

执法监察2010结合全国卫星遥感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2009年全国陆地卫星遥感执法监察专项工作无疑似斑点。在第二次补充图斑的分配中,该区域有48个图斑,49个图斑的面积为1259.8亩。该局对各疑似图斑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和分类统计,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起,面积15.3亩。

2010根据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做好全国人大、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未发生一起因国土部门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全年未发生一起北京市、省市信访案件。全年依法办理任宗兰等人案件4件,保护了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