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法》规定的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成立合资企业的一般程序是:立项、谈判、签约、审批、注册、登记。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申请由中方提出,然后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审批机关应在收到全部文件后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并发给批准证书;合营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凭此批准证书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颁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二条中外合作者设立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的财产归属。

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应当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合作企业和中外合作者的合法权益。

合作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利益。

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合作企业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