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一起承担干股的损失?

干股不是法律术语,是民间术语。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分红关系而不是股权。干股或虚拟股是指没有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实际上干股并不是指实际的股份,而应该是指假设这个人拥有那么多股份,按比例分红。分红的基础也来源于公司法。所以,业绩股是不需要承担亏损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认定的股东资格必须依法登记。没有实际股东资格,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股东责任。《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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