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任?-信任有哪些分类?

什么是信托?信托有哪些分类?下面我为你整理了信任的分类和概念,希望能帮助你理解信任!

信任的概念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也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银行、保险和证券共同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基于信用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人信任的受托人、受人受益的受益人。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

信托业务分为货币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证券信托和货币债权信托。

(1)货币信托

货币信托又称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成立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货币,即货币资金,受托人以货币资金支付给受益人。信托终止后,受托人返还的信托财产仍为货币资金。在货币信托期间,受托人为了实现信托目的,可以改变信托财产的形式,如以现金购买证券或者进行其他投资,但受托人在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时,应当将其他形式的信托财产恢复为货币资金。货币信托是各国信托业务中常见的一种信托形式。例如,日本的货币信托占日本全部信托财产的90%。根据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日本的资金信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特定资金信托

特定金钱信托是指信托中金钱的方式和用途由委托人具体指定,受托人只能按照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比如委托人指定借款的款项,还必须详细写明借款对象、利率、期限、金额、担保条件;若用于投资证券,需详细列明证券的品种、价格和数量。受托人完全按照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失的,委托人和受益人都应当承担责任。投资信托是一种特定的金钱信托。

2.指定资金信托

在这种形式的信托中,委托人只指定钱的主要使用方向,其具体使用方式由受托人决定。比如,委托人只写明这笔钱将用于贷款,而没有写明贷款的具体对象、利率和期限,或者要求投资证券,但没有写明证券的种类和形式。指定资金信托分为* * *指定资金信托和单独指定资金信托。* * *共同使用指定的货币信托,是指受托人以相同的申请形式和范围收取款项,* * *共同投资,收益统一计算。最后收益按照每笔钱的比例分配给受益人,指定的钱信托单独使用。是指受托人对每个委托人的钱单独开户,每笔钱独立使用,每笔收益单独核算。

3.非指定货币信托

非指定金钱信托是指委托人对金钱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不做任何限制,而是由受托人决定。为了保护利益

人民利益,日本在法律上严格限制了非指定货币信托的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国债担保的贷款。

日本还有一种不同于上述金钱信托的信托形式,即?金钱信托以外的金钱信托?这种信托形式是指信托开始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信托结束时受托人向受益人交付其他形式的财产。比如受托人将这笔钱投资于证券,受托人在信托结束时将证券交付给受益人,如果用于其他投资,则以其他财产形式交付给受益人。

在我国信托机构的信托业务中,货币信托占比较大,主要包括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形式。

(二)证券信托

证券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证券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和运用。比如委托受托人收取有价证券的股息,行使相关权利,比如股票的投票权,或者出租有价证券,或者以有价证券为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再贷出去获得收益。

(三)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房屋、土地等各种不动产转让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和使用,如维护和保护不动产、出租房屋和土地、出售房屋和土地等。

(4)动产信托

动产信托是指以各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的信托。动产包括的范围很广,但在动产信托中,受托人接受的动产主要是各种机器设备。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对机器设备进行管理和处理,并在此过程中为委托人融资,因此动产信托具有很强的融资功能。

(五)货币债权信托

货币债权信托是指以各类货币债权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金钱债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利,体现为各种债权凭证,如银行存单、票据、保险单、借据等。受托人接受委托人转让的各类债权凭证后,可以为其收款,管理和处理其债权,管理和使用由此获得的货币资金。如西方国家信托机构办理的人寿保险信托,属于货币债权信托,即委托人将其人寿保险单据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负责在委托人身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并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以信任的目的为标准

信任可分为保证信任、管理信任、处理信任和管理与处理信任。

(1)保证信任

保证信托是指以保证信托财产安全、保护受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受托人接受担保信托业务时,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委托期间,受托人不运用信托财产获取收益,而是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保证其完整。比如有担保的企业债券信托,就是一种担保信托。有担保公司债券信托是西方国家信托机构广泛开展的信托业务。它是由信托机构为便利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设立的。发行债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发行债券时,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抵押物的保管问题。

(二)信托管理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和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这里的管理是指不改变财产的原有状态和性质,保持其完整性。在信托管理中,信托财产不具有财产代位权。如果管理信托中的信托财产是房屋,那么受托人的职责就是维护和保护房屋,保持房屋的原貌。在此期间,房子也可以出租,但房子不能重建。对于机器设备等动产设立管理信托的,受托人可以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益,但动产不能出售,不能用其他形式的财产替代。

(3)处理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和原始状态,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在处理信托时,信托财产具有财产代位权,即可以变更财产,比如将财产变卖为基金,或者购买有价证券等等。如果为房子设立了处理信托,受托人可以出售房子,以换取其他形式的财产。如果为动产设立了处理信托,受托人可以出售该动产。

(四)管理和处理信托

这种信任形式包括两种形式:管理和处理。通常是受托人先管理财产,再处置。比如为房屋和设备设立管理和处理信托,受托人的职责是先出租房屋和设备,然后再出售。委托人的最终目的是处理信托财产。这种信任形式通常被企业视为一种推广和融资的方式。企业销售房屋、大型设备等价值巨大的商品时,一次性付款很难将产品销售出去。如果采用分期付款,企业无法及时收回成本。企业对这些商品设立管理和经办信托,将商品所有权转移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通过各种形式为企业融资。这样,商品才能顺利销售,企业的资金才能顺利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