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生态城海南府建筑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
2020年6月8日6时10分左右,驾驶人郭某东将罐车驶入利高项目指定位置(红线外),将罐车的排放软管连接至工地砂浆储罐入口,开启空压机准备卸料。6点20分左右,郭某东大概发现出料不畅,认为是进气口压盖不严,导致罐内气压不足。于是打开罐体的泄压阀进行泄压,在泄压不足的情况下强行打开罐体顶部的物料盖。此时罐体内仍有较大压力,导致料盖弹开击中郭某东,从罐顶掉落至地面。
(2)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现场附近的工人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6点50分左右,120到达现场。经检查,发现郭某东已失去生命体征,宣告死亡。
2020年6月19日,王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死者家属获得赔偿88万元,善后事宜处理完毕。
(3)事故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信息
1.干混砂浆供应商:天津京宇郑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宇公司)。
2.运输车辆所有人:王
二。形势评估
(1)工作组织和发展的评估。
由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对天津晶宇郑达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8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开展评估工作。
(二)落实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1.靖宇公司砂浆车间实际控制人杜某某已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缴纳罚款15000元;
2.涉事砂浆运输车车主王已按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缴纳罚款2万元。
(三)落实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
靖宇公司,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公司罚款2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3日缴纳罚款。
(四)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靖宇公司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公司员工王、于被辞退;二是关闭干混砂浆生产车间,确保不再从事干混砂浆生产运输业务。
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不再从事干混砂浆罐车运输和承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