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

法律主观性:

担保公司主要有两种:融资型和非融资型。具体如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为: (一)贷款担保。(2)票据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可经营部分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1)诉讼保全担保。(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最终付款担保等履约担保服务。(3)原材料信用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及其他合同担保。(四)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法律客观性: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