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求

1,有资格合法从事招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包括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招标投标专业资格证书。

2.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客户利益,重视政府投资,严格控制材料采购和项目施工管理,对客户真实有效的施工质量负责,保护投资对象的利益,努力为政府服务,贯彻质量为本、诚实守信、精细管理的原则。

3.坚定的招商引资精神。招标负责人要有坚定不移的招标精神,科学合规地进行招标活动,遵守与招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实现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最大化,通过科学实施招标活动,包括建设过程中的合理规划、精心准备、全面审核、严格考核,提高建设项目的建设效率。

4.丰富的专业技能。招标负责人应当具有丰富的招标专业技能,熟悉各类招标文件的撰写、管理和审核,了解招标流程,掌握招标程序,了解国家投资项目管理政策,了解招标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技术知识,能够有效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努力确保依法、真实、高效、有序地完成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