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调动命令下达后多久会上报?

人事调动命令下达后,从批准之日起,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人员调动程序:

1.在现工作地人才中心申请,领取人事调动申请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回人事代理处盖章、建档,持介绍信,到当地人事局,经审核合格后,盖章,并寄人事调动申请书到工作地人事局;

3.接收单位开具调动函,取得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后,转到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最后由现单位盖章,调动函退回接收单位;

4.到工作单位人事局办理最后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划分为若干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人单位没有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明确或者约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