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公告公司清算公示
法律分析:公告的具体事项:一、公告名称。公司解散清算后,在报纸上公告的名称为“注销公告”或“清算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的要求,公告的报纸为公司注册地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第三,公布报纸的位置要求。公告的报纸位置没有具体要求。一般有两个位置:公告栏或者报缝。第四,公告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和清算事宜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经营地域范围在公司注册地有影响的全国性或者省级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