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玻璃破产给上市公司什么启示?
。浙江玻璃破产案对上市公司的启示是:关联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可能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据此,在企业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重整,符合破产重整事由和启动主体的规定,法院应当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破产重整启动后,将在法院主持下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重整计划未获通过,说明关联企业破产的原因,法院有权决定终止重整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浙江玻璃及其关联公司兼并破产案是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重整计划草案未经表决通过,及时由重整转入清算的案件。本案审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所有重大事项均在充分考虑破产企业行业地位、商业风险等市场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债权人会议依法表决。对于债权人会议否决的事项,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没有采取强制批准措施。此外,浙江玻璃及其关联公司在破产中保持了正常生产,使大部分员工保持了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