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可以成为诉讼主体吗?
可以成为诉讼的主体。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l4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四十条第(五)项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
公司法的规定解决了实体民事责任的终极问题,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有自己的财产,可以独立参加民事诉讼,方便诉讼。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司法解释也持这种态度。
扩展数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分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诉讼参与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和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司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