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符合哪些条件?
《证券法》规定,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意味着从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至还本付息之日止的期限不少于一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时,应当在募集办法中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并据此计算确定公司债券的期限。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这意味着发行人为上市而发行的公司债券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公司可以多次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发行额,即各类债券的发行总额(如不同期限、不同利率、可转换或不可转换等。)尚未到期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为此,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申请要求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
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这意味着发行人一直处于具备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状态,也就是说,发行人在发行公司债券时应保持信用状态,使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公司债券的交易是安全的。如果丧失了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债券到期时还本付息就存在风险。
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了上述重要条件,是为了保证可以交易的公司债券总量和交易期限能够满足交易市场的要求,同时也可以保证交易双方在公司债券到期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使公司债券的公开竞价交易处于规范管理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