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超额合同的含义 在盈余再保险中,原保险人根据所承包的各种保险业务的危险性质和自身承受能力,为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具体的自留责任限额,超过确定的自留额的部分作为超额部分,转移给再保险人,约定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作为分保额,然后按照自留额和分保额占保险金额的比例分配保险费和赔款。正是因为原保险人确定了自己的自留额,再保险人的责任是基于自留额的一定倍数。因此,原保险人的责任与再保险人的责任分担额之间存在一定的倍数关系,这也是盈余再保险属于比例再保险方式的原因。